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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溧水區法院聯合江蘇溧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訴訟保”工作簽約儀式暨新聞發布會。
溧水農商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端淳華介紹,“訴訟保”工作機制是溧水農商行通過出具保函為企業提供擔保,對正常經營的企業可以在擔保范圍內暫緩實施或解除已實施的財產保全措施,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更好地服務溧水區中小微企業。
活動現場,溧水法院與溧水農商行現場簽訂“訴訟保”業務試點合作框架協議,溧水農商行與五家企業代表現場進行授信簽約。
溧水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杭鳴介紹,在走訪企業交流座談和處理信訪案件中,法院發現財產保全存在被濫用的現象,影響被申請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也一定程度上造成司法資源浪費。“訴訟保”工作是司法與金融有機融合的創新,體現事先保護、全面保護的原則,具有整合各方資源、拓展擔保渠道、保護優質企業以及確保執行到位等優勢,充分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
一家建筑施工企業代表說,曾遭遇過因保全而凍結公司賬號的情形,直接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尤其是招投標和銀行貸款等業務受到限制。“訴訟保”業務能夠快速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區法院創新工作舉措,主動延伸司法職能將銀行保函引入訴訟保全工作中,涉訴企業直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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