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行為構成了知識產權的侵犯:
(資料圖)
1.未經授權,在生產、經營、廣告、宣傳、表演和其他活動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2.偽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標識、特殊標志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特殊標志;
3.變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4.未經授權,在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注冊和網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構筑物、場所等名稱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特殊標志、專利、作品和其他創作成果;
5.為侵權行為提供場所、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6.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權行為。
對知識產權的侵犯,具體包括對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秘密、著作權等的侵犯,要知道這些都是受法律保護的,若他人有侵犯行為,則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而對于權利人來講,在發現他人侵犯自己權利的時候,也要積極主張,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甚至可以要求賠禮道歉、賠償損失、銷毀侵權產品等等。
二、找法網提醒您,知識產權保護內容指以下幾點:
1.著作權的保護范圍包括作品的人身權及財產權;
2.商標法保護范圍包括已經依法祖冊的商標的專用、處分、所有等權利;
3.專利法保護范圍包括權利請求書說載明的權利范圍。
三、知識產權訴訟費的計算方式參用民事訴訟費用的計算方式,包括:
1.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3.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支付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誤工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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