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檔規則:
1.普通類、體育類各批次以及藝術類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分歷史等科目類、物理等科目類,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
平行志愿具體投檔辦法:將省控線上的考生,分歷史等科目類、物理等科目類,按照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20或4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只要被檢索的20或4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中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專業組,即向該院校專業組投檔;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專業組,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后,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檔機會。如果考生檔案投到某院校專業組后,因故被退出,將不再補投到該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后續院校專業組。
【資料圖】
普通類考生的投檔分為高考文化分。體育類、藝術類考生的投檔分由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按一定比例構成,具體為:
體育類:投檔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7+(專業分÷專業滿分)×0.3〕×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投檔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6+(專業分÷專業滿分)×0.4〕×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音樂類:投檔分為專業分。
2.同分排序規則:在投檔過程中,普通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體育類、藝術類考生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
3.報考強基計劃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高校確定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檔前,將符合條件的考生直接投檔錄取;被綜合評價招生(A類高校)確定為入選范圍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根據高校提供的入選考生排名和考生確認的志愿及順序進行投檔,由高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決定是否錄取以及錄取的專業。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批次的錄取。
4.報考空軍飛行學員、海軍飛行學員的考生,必須為空軍或海軍招飛體格檢查、政治考核等合格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主管部門確定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檔前,將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直接投檔錄取。5.報考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招生(B類高校)、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以及藝術類使用校考成績錄取志愿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填報志愿且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院校要求投檔給院校,由院校根據向社會公布的規則進行錄取。
6.對在第二階段填報“定向培養軍士”志愿且體格檢查、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在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結束后、專科批次投檔前,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規則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