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一中錄取情況
蘭溪一中 統招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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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生錄取實施細則
1. 錄取順序:首先錄取蘭一中體育特長生,然后錄取蘭溪一中招生計劃中25%的統招生(含體育特長生錄取人數),最后錄取蘭溪一中招生計劃數中75%的定向生。
2. 蘭溪一中定向錄取的范圍為全市學業水平考試位次號前960名有定向資格的考生。
3. 學業水平考試位次號前960名的考生,根據各校定向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4. 考生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按學業水平考試總分、語文和數學兩門學科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分數、英語分數、科學分數和歷史與社會·道德與法治分數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錄取。
5. 在定向生錄取范圍內,某一學校定向指標錄取人數不足的,其剩余指標作為全市統籌指標,從全市有定向資格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錄取(如遇分數相同則按實施細則第4條規定處理)。
6. 2023年蘭溪一中定向錄取學生必須符合:從2020年第一學期開始,在同一學校具有三年連續學籍且人籍一致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7. 具有蘭溪市戶籍,在外縣市就讀回蘭報考的考生納入蘭溪一中招生計劃數中25%統招生范圍,但不納入定向錄取范圍。
8. 非蘭溪市戶籍的考生如符合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條件,納入定向指標的錄取范圍。
9. 享受蘭溪一中定向分配指標的考生名單需在學校公示欄和班級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10. 本實施方案解釋權歸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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