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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于6月20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正式宣布,為進一步規范快遞服務行為,提高快遞服務水平,正式推出相關《條例》。該《條例》明確,快遞企業如需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應事先取得收件人的同意。 此外,如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在完成投遞前錄入或者上傳虛假的投遞信息,將面臨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這一規定受到了網友的一致好評,大家期待能夠盡快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近年來,快遞派送領域的混亂成為造成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包括提前簽收等問題在內的投遞不端行為層出不窮。
同時,有網友聲稱,部分快遞員常自行將快遞放入快遞柜或代收點,而不與收件人確認。盡管消費者可以接受將快遞放入便利的網點或快遞柜,但許多人反映快遞員只會把快遞放到自己方便的網點。 另外,由于缺乏提前溝通,有時甚至會將快遞錯誤放到別的小區網點,給人們帶來極大困擾。廣州推出的新規將從源頭上杜絕這些問題,提升用戶體驗,期待其他城市能夠盡快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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