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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一次有效簽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簽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120元,兩年以上(不含兩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160元,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240元。
拓展內容
哪些情況可以申請赴港澳其他簽注?
內地居民因治病、奔喪、探望危重病人、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澳門)期間,申請前往澳門(香港)的,可以申請其他簽注。
哪些人可以申請辦理1年多次赴港澳探親簽注?
答:以下情形可以申請辦理1年多次赴港澳探親簽注:年滿60周歲以上的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申請赴港澳地區探望配偶且與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有特殊家庭困難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準的。
內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時,發現所持往來港澳通行證上簽注信息資料制作有誤,怎么辦?
答:可以向深圳簽證辦或者珠海簽證辦申請換發相同簽注。深圳簽證辦或者珠海簽證辦應當向原簽發地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實情況,由原簽發地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委托深圳簽證辦或者珠海簽證辦為申請人換發相同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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