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賣房經歷的旁友都會擔心——自己的信息被泄漏!
最近,家住閔行區龍柏六村的丁老伯向《新聞坊》同心服務平臺求助:6月22日他在家附近鏈家中介掛牌,打算出售龍柏六村的這套房產,沒想到此后的4天,生活不再平靜,不但有別的房產中介電話轟炸,還有人日夜輪番來敲門,身體本來就不大好的丁老伯實在趟不牢,最后還報了警。
(資料圖)
丁老伯是一位獨居老人,為了更好規劃晚年,近期準備將龍柏六村的二室一廳以459萬的價格掛牌售賣。
6月22日,丁老伯就委托了家附近的鏈家掛牌出售,且僅委托了這一家!沒想到第二天卻接到了自稱太平洋房屋買賣經理人的電話,不停說服他將房屋的代理權限交給自己。
在明確拒絕對方后,自稱太平洋房產的員工竟然敲響丁老伯家門,希望做成這單生意。
丁老伯 求助人:
他們自稱是太平洋房產中介的,說我家小區房屋買賣成交率較高,意思好像是要我掛牌到他們那里去。
后來就是這個太平洋中介天天來騷擾我,晚上我睡覺了他們還來敲門,我第一次把門關了,我以為他們可以走了,結果沒用他繼續敲門,我再關門還要我開門,弄得我血壓也升高了,心臟亂跳。
據丁老伯統計,掛牌后的4天內,至少有四五波自稱太平洋房屋的人員來敲自己家的門,有一次甚至在晚上9點,愣是把他從睡夢中驚醒。
除此以外,問詢電話更是不計其數,連日的騷擾讓自己身心俱疲,不得已之下丁老伯還報了警。
丁老伯 求助人:
我已經72歲了,還有基礎疾病,血壓高、心臟也不好。他們一敲門,我就緊張,心跳加快…等他們走了我馬上量血壓,還要吃麝香保心丸,人難過得不行!每次都要過2個小時左右才能恢復正常。
我想不通,趕也趕不走,他們好像不要面子、無賴一樣,即便我趕人他還繼續說。
丁老伯明明只在鏈家房屋中介,登記了房產和個人信息,又為何會被其他中介獲取信息?
與丁老伯簽訂服務合同的鏈家表示,涉事中介可能是通過小區蹲點或其它途徑獲取客戶信息,至于丁老伯的電話,是可以花錢購買的,這在業內并不是秘密。
鏈家愛琴海店工作人員:
鏈家肯定是不共享資源的,我們做中介的都有最早的電話資料的,很多年前外面有那種賣小區資料的,都能買得到的,一般情況下想搞都能搞得到。
在丁老伯的眾多糾纏來電中,坊記隨機撥通其中一個電話,對方承認自己是太平洋房產的買賣經理人,表示自己是通過網上對盤、小區蹲點的方式獲得丁老伯的具體住址。
隨后,坊記來到這名買賣經理人所在的太平洋房產虹井路店,對方承認,丁老伯的電話號碼是他花了20塊錢,向熟識的鏈家中介買來的。
針對這一情況,丁老伯撥打了12345市民服務熱線投訴。很快收到了閔行區房管局的電話回復,表示太平洋房屋已將丁老伯的個人信息去除,此后不會再糾纏。
閔行區房管局工作人員:
太平洋這邊已經將你的信息做了刪除,不會再打擾你了。
太平洋房屋總部客服:
這個情況我們公司是不允許的,丁先生,實在不好意思,我們先代表公司向您道歉。
法律界人士表示,房地產中介領域一直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高發領域,在未獲得公民授權的情況下,房產中介收集或者利用公民個人信息牟利的行為不合法,如果情節嚴重,還有可能觸犯《刑法》。
劉明昊 浩天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今年5月8日,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及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文,關于規范房產中介服務的意見,強調了要貫徹和落實《個人信息保護法》,要求房產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是公開購房者個人的信息。
如果買賣公民信息的行為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還有可能觸犯到《刑法》第253條所規定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最高可以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事實上,今年6月16日,上海市網信辦、市市場監管局已經啟動“亮劍浦江·消費領域個人信息權益保護專項執法行動”。
其中羅列的8種個人信息被過度索取問題較突出的場景中,就包括了房產中介:(餐飲店、停車掃碼、少兒學習培訓、網絡理財小貸、房產中介、租借充電器、商超購物、汽車4S店)
一是沒有隱私政策,或者隱私政策中無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規則,或者沒有通過明顯方式提示用戶閱讀隱私政策等收集使用規則的。
二是沒有逐一列出,或者通過其他方法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的。
三是未經用戶同意、默認用戶同意、強制收集個人信息,或者誘導用戶提供個人信息的。
四是違反必要原則,超范圍收集、頻繁索取個人信息的,或者用戶不同意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拒絕提供業務功能的。
五是未經用戶同意、也未做匿名化處理,即向第三方提供個人信息,致使用戶頻繁收到定向推送廣告營銷信息的。
六是未提供刪除、更改個人信息功能,或者未公布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的。
七是對用戶個人信息管理責任不到位、存在泄露風險的。
八是利用互聯網各種渠道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
(原標題:《血壓飆高!上海獨居爺叔天天被騷擾,睡覺被敲門,都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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