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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擁有111年歷史的瑞士水果聯盟Fruit Union Suisse最近表示,蘋果公司正試圖獲取所有蘋果相關的知識產權。瑞士水果聯盟的董事長Jimmy Mariéthoz對此表示:“我們很難認同蘋果公司的觀點。這完全超出了保護‘被咬了一口的蘋果’商標范疇內。我認為蘋果相關的造型是非常普遍的,并且應該是免費的,所有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記錄,蘋果已經向全球數十個知識產權機構提出了類似要求,并在諸如日本、土耳其、以色列和亞美尼亞等國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
針對這一情況,《Wired》發表評論指出:“蘋果公司希望其知識產權像水果一樣通用,這說明了全球知識產權行業在快速發展中暴露的問題,這鼓勵公司癡迷于競爭他們并不真正需要的商標。” 蘋果自2017年起已向瑞士知識產權局(IPI)提交了包括Granny Smith(一種青蘋果品種)的黑白描繪在內的多個申請,涵蓋了電子、數字和視聽消費品以及硬件等眾多類目。在此過程中,IPI也授予蘋果某些商品的權利,引用了一項法律原則,該原則將普通商品的通用圖像視為公有領域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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