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搖號申請未通過審核怎么辦?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答: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照規定流程提出復核申請。
審核結果公布時間:每月23日
公布地點:天津網上辦事大廳
注意: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無異議。
?經復核異議成立的增量指標申請,調控服務機構應當將其納入下一次配置
?異議不成立的,應當在復核意見中說明理由。
個人搖號申請條件
(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戶籍人員;
2.駐津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3.持有效身份證明,近兩年在本市連續居住,且每年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港澳臺地區居民、華僑和外國人;
4.持有效本市居住證,近24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5.持有效本市居住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工作,按規定不需繳納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6.持有效本市居住證,累計繳納社會保險達到15年且在津退休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7.持本市有效人才綠卡A卡和B卡的人員,及經認定的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
(二)已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件。
(三)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或者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滿足下面條件之一的:
1.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中登記為“達到報廢標準”;
2.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中登記為“被盜搶”狀態滿3個月以上的,且承諾放棄申領被盜搶小客車其他指標。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車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領資格。
(五)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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