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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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網站近日公布關于政協第十四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第02137號(農業水利類194號)提案答復的函。其中提到,今后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聯合體的培育支持力度,發揮其在鄉村產業振興中的作用,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提供有力支撐。
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是引領帶動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生力軍,也是打造農業全產業鏈、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的中堅力量,更是帶動農民就業增收的重要主體,在加快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是由龍頭企業牽頭,以分工協作為前提,以利益聯結為紐帶的農業全產業鏈經營聯盟,是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重要載體,為農戶分享農業產業發展成果和促進鄉村振興開辟了一條新路徑。
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從產業鏈前端的農作物種植到后端的產品銷售流通等各環節,鏈條較長,受成本等多因素制約,往往難以快速擴大規模。相反,通過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可以讓農戶和家庭農場從事生產、農民合作社提供有效社會化服務。這樣,龍頭企業可專注于農產品加工流通等,以此形成完整的、有競爭力的全產業鏈條。
農業產業化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近年來,我國高度重視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聯合體的培育和發展。根據規劃,到2025年末,我國將培育農業產業化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超過2000家、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重點聯合體超過500個,以此引領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
在對龍頭企業和聯合體加大培育支持過程中,我國金融機構不斷進行有益的嘗試和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寶貴經驗。然而, 我們也看到,由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聯合體的迅猛發展,金融支持其發展的有效模式和路徑需要不斷適應其新變化和新需求。只有在此基礎上的金融支持,才顯得彌足珍貴。
這其中,需要各涉農金融機構持續把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聯合體作為支持鄉村產業發展和鄉村振興的重要任務。比如,將全國農業全產業鏈重點龍頭企業和典型縣范圍內的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納入優先支持對象,對其實施“名單制”精細化管理。
在信用模式上,因全產業鏈各環節在經營上的緊密聯系性和生產效益上的相關性,可考慮采用信用組合模式,將產業鏈上分布不均的信用能力主體進行捆綁組合,使其均衡分布在產業鏈各個環節上,以解決產業鏈上信貸資金供給的不平衡。
在金融服務方面,需要金融機構不斷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拓寬抵押擔保方式,因地制宜推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面向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聯合體的金融服務方案和新型信貸產品,并加大信貸資金投放力度,并加強跟蹤指導與服務,及時了解和解決其發展面臨的難題,經金融服務做實做細。
值得關注的是,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同時,建立多部門聯動工作機制、發揮多方合力也至關重要。從全產業鏈條的延伸來看,除了龍頭企業、聯合體、合作社、農戶之外,還應包括政府相關部門、保險及擔保機構等,還需要各部門協同發力,如通過構建“政銀擔”合作新機制,有效緩解“三農”領域由于缺乏有效質押物帶來的融資難問題,并切實降低相關主體的融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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