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是國際物流中最主要的運輸方式,而海運業的發展離不開船員的勞動和付出。6月25日,在第十三個“世界海員日”之際,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外通報了上海法院服務保障船員權益工作情況,并發布《上海法院涉船員權益保護海事審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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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吳金水現場介紹,2018年至2022年,上海法院共受理一審船員勞務案件和涉船員海事特別程序案件1137件,審結1197件,涉案總標的額1.45億元;受理涉船員執行案件482件,執行到位標的額3855萬余元;收案糾紛主要類型集中在船員工資報酬、船員人身傷亡,其中船員工資報酬糾紛占比達87.7%。
據通報,由于船員流動性大、就業靈活性強,在航運市場上,除簽訂傳統勞動合同的船員外,還有勞務派遣關系和不與任何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自由船員,涉及用人單位、用工單位、派遣單位、中介機構以及船舶所有人、船舶管理人、船舶承租人等多種關系,在工資報酬的支付主體、船員傷亡的責任主體等問題上容易產生較大爭議。因此,涉船員案件主要呈現出涉訴用工關系比較復雜、涉外連接因素較多、一審化解率較高等特點。
上海法院加強涉船員案件的調解、化解工作,除參與船舶拍賣款分配一般需要依據確權判決外,相當部分一審船員勞務糾紛以調解、和解撤訴方式得到解決,案件調撤率約占77.2%,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發布會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從體現船員職業的國際性、強調船員用工的規范性、關注船員糾紛的特殊性、彰顯司法為民的能動性四個角度,發布十起涉船員權益保護海事審判典型案例。
這十起案例包括判決結案、調解或和解撤訴結案、群體性重大案件、體現裁判規則和反映工作機制的案件等多種類型,在船員權益保障方面具有典型意義,充分展現了上海法院在依約保護中外船員合法權益、引導船員用工市場健康運行、關注船員職業特點和海事特色、踐行能動司法理念,實質化解矛盾糾紛等方面的經驗做法。
為切實保障船員合法權益,促進航運勞資市場法治化建設,加快建設現代海洋城市,近年來上海法院積極貫徹能動司法的理念,著力強化政策和制度供給,妥善化解涉船員矛盾糾紛,充分發揮了司法的服務保障功能。
一是完善對船員案件的專項審理機制。上海海事法院建立涉船員權益案件“快立、快保、快審、快執”綠色通道,特別是針對船員申請扣船案件,形成立案、審判、執行聯動響應機制,迅捷高效回應司法需求。
二是優化對船員權益的司法保護政策。針對船員在用人用工關系中所處相對弱勢地位的現實,加大司法政策的保護力度,重點糾治違規外派、將社保費用計入“打包”工資、以實習培訓為名規避建立勞動或勞務合同關系等侵害船員利益行為。
三是創新對船員糾紛的訴源治理模式。依托海事法院派出法庭、審判工作站輻射功能,經常性地深入行業、企業開展司法宣傳和巡回審判,提升船員、船舶所有人、船舶經營人合規守信、互助共贏的法律意識,做好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
四是彰顯對船員群體的司法人文關懷。依法對經濟確有困難的船員申請訴訟費給予緩、減、免繳支持,對遭受人身傷亡、嚴重喪失勞動能力的船員給予必要的司法救助,以緩解當事人的生活壓力。
下一步,上海法院將繼續圍繞國家海洋強國戰略和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不斷提升涉外審判質效,促進船員就業服務行業規范發展,進一步加大船員權益的司法保障力度,為我國航運業的開放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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