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不經意間,當前居然又出現了35噸級重型隱身機上艦的呼聲,而且一些GUAN方平臺還拿出了模型作為依據;如果不是純粹的裝備外行,那么就是意有所指了。在這里不妨再回憶一下,當初為何沒有選擇雙發重型隱身機上艦。有人可能會找出不少了理由。比如35噸級對航母甲板來說太重。而且現有設計不太適合高速著艦。機體太長,降落時有可能尾部直接碰撞甲板。其實這3大理由一個也不成立。作為當今大型航母的甲板,不用說全重35到38噸級的重型戰斗機,就是50噸級的飛機在上面存放與起降都沒有太大的問題。真正限制艦載機重量上限的其實是2大因素。首先是彈射器的最大彈射能力;第二則是攔阻裝置的最大安全攔阻能力。全球最好的蒸汽彈射器,在115米的彈射長度之內。
原則上最大只能彈射35噸的物體,正常情況下彈射艦載機的全重不超過34噸;因此美國海軍當年操作F14的最大起飛極限就是34噸不到。后來的大黃蜂與F35C都沒有超過這個重量。但是全新的電磁彈射器,目前看來彈射起飛40噸都很輕松,如果未來噸位繼續放大到12萬噸級以上,彈射長度延長到120米以上,那么彈射50噸都問題不大。最終看的就是返航時的安全攔阻重量。其實現有重型隱身機即使改艦載版,其空重也能控制在不超過現有15號機的空重,既然現有油缸攔阻系統能正常攔阻,自然電磁攔阻系統更沒有問題,甚至還能再提高最大攔阻極限。至于低速極限完全沒有問題,大鴨翼遠距離耦合再加超級飛控,最低安全著艦速度同樣不會高于現有的15號機。至于長度,則完全是錯覺。
真實的重型隱身機,比現役15號機還要短半米以上。那么所謂的3大短板都不存在,為何當初就沒有發展艦載型號?很簡單,就是4個字:“忙不過來”!當初重型隱身機陸基版還在不斷的摸索完善,而且急需擴大產能。同時還要搞6代機的研發,不可能再兼顧上艦。而幾年之后,情況已經大變。陸基早期版已經基本設計定型,甚至連期盼多年的目標發動機也大功告成。而且有了更強大的5代變循環發動機。產能也完全上去了;幾百架已經擺在那里。而且6代機的要求也直接提高到了早年7代半的標準。因此并不著急馬上推出,反倒有足夠的“閑情逸致”,用所謂早期6代機的技術來升級現有的機型到代。如此一來,再“捎帶著”研發一種上艦的代版本也未嘗不可。要知道,如果把,
超級變循環發動機裝在重型隱身機上成為批量上艦版本,再結合超級電磁彈射能力;那么就會至少有2200公里的艦載作戰半徑,2馬赫以上的全程超巡能力。拿出任何一條,都夠F35C與所有非隱身艦載機哭暈在艦上的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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