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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漢鵬
近日,新修改的浙江省《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公布實施,其中在公共秩序文明方面,針對斑馬線上“低頭族”玩手機的安全隱患,新修改的《條例》規定“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按照交通信號指示從人行橫道快速通過或者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不瀏覽手持電子設備”。(6月25日《寧波日報》)
移動互聯網時代,“低頭族”無處不在,“馬路低頭族”更是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各地因此引發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目前,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只是規定了駕駛機動車不得撥打接聽手機,沒有禁止過馬路用手機。因此,新修改的《寧波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治理“低頭族”等不文明行為,確有必要。
有研究報告顯示,玩手機過馬路的行人闖紅燈概率比正常情況下高出4倍,且橫穿馬路所用的時間也比正常人多出2秒。行人低頭看手機時,平均視野只有正常走路時的5%,邊過馬路邊玩手機的行人在視覺上只能對附近3至5米內的障礙物做出判斷,平均步行速度也會因此減慢16%至33%——馬路“低頭族”不僅嚴重影響通行效率,也會對自身和他人造成安全隱患。對馬路“低頭族”說不,既是維護交通運行之所需,也是守護公共安全之必要。
近年來,包括寧波,廈門、溫州、杭州等地先后出臺相關“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對斑馬線低頭族加以約束。有人認為此舉是“小題大做”,也有人認為這是以強有力的法律手段來規范出行者道路行為。對此,法律專業人士指出,地方立法對行人過馬路玩手機的行為進行約束,從交通文明和公共安全的角度來說是有必要性的。
進一步看,馬路低頭族們的“高危行為”背后,是安全意識的缺乏和僥幸心理在作祟,是對交通規則和生命安全的漠視,這種心態需要硬性措施來“矯正”。正如立法本身就是一種震懾,更能引起人們的重視,讓人們打消僥幸心理。而通過警告或罰款,督促斑馬線上的“低頭族”改正壞習慣,有利于樹立維護交通安全的文明觀念。
當然,立法規范只是第一步。治理馬路“低頭族”,仍需有關方面持之以恒、多措并舉、從嚴管理。文明出行,安全惠及你我他,希望每個人都自覺摒棄交通陋習,過馬路時不刷手機,不當“低頭族”,共同維護道路文明安全,每一天都高高興興出行、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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