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天津房屋限購政策一覽
(相關資料圖)
1、在天津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天津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天津市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天津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在天津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包括未婚和離異)人士,暫停在天津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圍內購買住房的,支持新市民合理購房需求。非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就業的新市民、大學畢業生,持連續繳納6個月及以上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可在本市購買1套住房,濱海新區仍執行原購房套數政策。
但是,存在以下情況可再購買1套住房:
(1)對有60歲及以上成員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憑居民家庭戶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再購買1套住房。
(2)居民家庭將自有的1套住房通過本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平臺籌集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在原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再購買1套住房。
(3)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購區域內持有住房達到限購套數后,將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可再購買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總套數不得超過2套。
另外需注意:
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被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憑征收協議購買住房。新購房屋價款不超過房屋補償款的,免征契稅;新購房屋價款超過房屋補償款的,對超出部分征收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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