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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中建生態環境主編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質量評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經中國市政工程協會批準發布,將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該《標準》由中建生態環境、東南大學主編,中建水務運營、山東公用水務集團、南京浦口區水務局、溧陽中建桑德環境治理公司、江蘇東澤源環境科技公司、溫州大學等單位參編,是我國首部農污運行質量評價標準,規定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質量的評價體系、評價內容與方法等,涵蓋質量管理體系、日常運行基礎管理、收集系統運行維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水質管理和公眾服務滿意6個要素、30個指標,適用于處理規模在500立方米/天及以下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的運行管理質量評價。
《標準》編制團隊通過總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的運營實踐經驗,充分考慮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的固有特性,針對治理效果、管理質量、村民滿意度等方面建立了全面科學的評估體系,首次實現了對不同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質量的量化比較,明確了評價對象的等級劃分要求。《標準》有效充實和完善了我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標準體系,對于改善當前我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重建設、輕運營的現狀,提高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和績效水平具有指導意義。
該《標準》可指導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單位開展自我評價,也為管理部門或第三方機構評估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質量提供了重要方法依據。下一步,中國市政工程協會生態市政建設專業委員會將以該《標準》提出的評價方法為依據,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質量的認證評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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