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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太原7月2日訊(記者馬永亮)7月1日,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的《山西省市場監管部門輕微違法不予處罰事項目錄(2023版)》(以下簡稱《目錄》)正式施行。這份《目錄》是在2019年“免罰清單”基礎上修改而來,修改后的不予處罰事項共13類116項,比原清單增加35項,實現了更廣范圍更深程度的包容審慎監管。 《目錄》所列事項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監管、計量監管、網絡交易監管、廣告監管、產品質量監管、登記注冊監管、知識產權監管、特種設備監管、價格監管等13類事項,覆蓋了市場監管部門各主要執法領域。 《目錄》的出臺,意味著我省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的全面建成,重點聚焦任性執法、隨意性執法、過罰不當等突出問題,構建起“不予行政強制、不予行政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一般處罰到從重處罰”全檔次系統性的裁量基準體系。同時,在市場監管執法隊伍中全面樹立包容審慎的監管理念,實施剛柔并濟的執法方式,進一步深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在法律的尺度內體現執法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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