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市發展改革委關于貫徹落實第三監管周期輸配電價改革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津發改價管〔2023〕142號),明確天津電網新輸配電價自2023年6月1日起執行,即6月用電產生電費按最新電價政策執行。本輪政策調整將進一步服務保障民生用電需求,促進用能綠色低碳發展,更好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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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價指電網經營企業提供接入系統、聯網、電能輸送和銷售服務的價格總稱,相當于電的“運費(價)”。本次輸配電價調整為工商業用戶參與電力市場、提升電力系統資源利用率和運行效率、實現政府從“管電價”向“管準許收入”轉變等提供支撐,為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和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奠定基礎。
1.新政執行時間
按照國家發改委統一規定,第三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自2023年6月1日起執行,全國各省的執行時間都相同。
2.電價調整涉及的用戶
涉及電價調整的對象:
大工業用戶
一般工商業用戶
注:一般工商業用戶:除執行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和大工業用電價格以外的用戶。
居民、農業用戶不受此次電價調整政策影響。
3.用電價格分類變化
用戶用電價格歸并為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大工業用電、一般工商業用電四類。其中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價格保持不變。
4.工商業用電電價組成變化
新政策執行后,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由上網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組成。
調整前工商業用戶電量電價=上網電價+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損益清算費用等。
調整后工商業用戶電量電價= 上網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5.執行電價調整
2023年6月1日后,新增用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執行兩部制電價,100-315千伏安之間及目前執行單一制電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可選擇執行兩部制電價。
注:兩部制電價指的是電價由容 (需)量電價及電度電價兩部分組成。
調整前
兩部制電價適用于大工業用戶,單一制電價適用于除大工業以外的工商業用戶。
調整后
用電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執行單一制電價;100千伏安-315千伏安之間的,選擇執行單一制或兩部制電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執行兩部制電價,現執行單一制電價的可選擇執行單一制或兩部制電價。
6.增加負荷率激勵約束機制
選擇執行需量電價計費方式的兩部制用戶,每月每千伏安用電量達到260千瓦時及以上的,當月需量電價按核定標準的90%執行。通過高負荷率優惠政策引導用戶合理報裝用電容量,提升電力系統整體運行效率。
7.天津電網輸配電價表
本次調整后,不同電壓等級的容(需)量電價均不同。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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