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烤鴨店玻璃門貼著烤鴨二字,城管拿著鏟子就給鏟了,店鋪老板說這是花100多元錢做的,城管說全區都不讓貼這個。
(資料圖)
氣的店鋪老板娘說“唉呀媽呀,管點有用的吧,這玩意有啥用啊,管這個 ”
城管聽完還挺委屈的說“大姐,你應該理解我們,門上粘的東西,人家創文辦下來檢查直接就扣我們分”
另一名城管還跟著附和說“我還不相信,我還特意問呢,就是說這是不行”
店鋪老板娘無奈的說“老百姓兜里比臉都干凈了”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這事發生在6月29日的黑龍江宜春市伊美區。
這事發生在6月29日的黑龍江宜春市伊美區。
這事發生在6月29日的黑龍江宜春市伊美區。
難道我們冤枉城管了,看來還真是冤枉城管了,以往這種事情我們都是懟城管,可通過對話才知道城管也是聽命行事,原來禍根是:創文辦。
創文辦請站出來說明一下,商鋪的玻璃門上為什么不能粘烤鴨這兩個字,給一個理由,是有礙觀瞻了還是破壞和諧社會了,到底是個什么原因,逼著城管去鏟除,城管不鏟除就扣分?
人家烤鴨店的老板娘說的對啊,能不能我們的執法部門管點有用的,管這玩意有啥用啊,黑龍江伊春市創文辦的哪位領導頭腦一熱想出來這么一個坑人的損招啊,你們這是真要不給老百姓活路了嗎?
眼下實體經營多難你們不是不知道吧,抗疫三年停了三年,還要跟電商和直播帶貨打擂臺,店家賠錢了你們不管,天天盯著這沒有用的東西,你們到底想要干什么啊?
還要店鋪貼的這個我敢篤定的說百分之百的不違法,商家有自主經營權,人家玻璃門貼的東西不涉及任何不良宣傳,憑什么不讓人家貼,而且人家花一百多元錢做的,既然人家貼的不違法,那就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我們國家的法律是保護公民個人財產安全不受損失的。
城管鏟除是違法行為,城管執行的是規定,但是規定不可能大于國法,所以城管肯定是百分百的違法行為,請看好這是憲法里面明確寫明的:
《憲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還是回歸那個老生常談的話題,文明是什么,淄博市已經把范本做的很好了,怎么我們各地還是不會抄作業呢,文明是宜居宜家,文明是和諧共存,文明是煙火氣,文明是人文關懷,文明絕不是鏟商鋪玻璃門上粘的烤鴨二字。
我們的地方領導你們到底是怎么了,不行就換人吧,這樣的領導治理老百姓真的倒大霉了,我們個別領導也就是我們文明辦的領導眼里只剩下干凈二字了嗎,街道干凈、老百姓的錢包干凈,這就是你們滿意的文明城市?
創文辦這一塊牌子,屢屢因為創文創衛發生的奇葩事情還少嗎,現在的過度創文創衛已經成為了地方經濟、民生發展的絆腳石了,我求求你們了,別作了行不行,讓老百姓們過幾天正常的日子吧,千萬千萬別出幺蛾子了。
這事明說了吧,城管讓老百姓理解,但是老百姓理解不了,關鍵是如何理解這種錯誤的事情呢,明知道是錯誤的仍然去執行,還得強制要求別人理解,你告訴我如何理解,難道是強權理解嗎?
有的人說這事我們不能怪城管,因為城管執行的是創文辦的命令,但別忘了城管拿的可是財政的工資,財政的錢是老百姓的納稅錢,是我們在養著他們,他們怎么就不敢跟創文辦的提意見呢。
魚兒與水的關系
作吧,作吧就,把伊春市作的沒人做買賣了,作的因為嚴重的形式主義沒人去投資了,現在這事全國人民都看到了,伊春這個小城市算是出名了,出大名了,創文辦的也看到了城管們不折不扣的在執行你們的命令,你們也看到了老百姓的不愿意,你們請繼續!
攪合的整個城市全都不貼招牌了,全貼旺鋪招租,買賣沒人做了,干凈整潔,大街上一個人沒有,你們就滿意了,不是我說氣話,人家現在不就是要這么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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