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區紀委監委
關于4起酒駕醉駕典型案例的通報
(相關資料圖)
從近期案件查辦情況看,掇刀區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問題仍然禁而不絕,為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強化警示教育,督促廣大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遵紀守法、嚴格自律,現將4起酒駕醉駕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掇刀區月亮湖小學原總務處主任周俊俊醉駕問題。2022年7月7日2時許,周俊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東寶區白云大道與雨霖路交叉路口時被公安機關查獲,經鑒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4.5mg/100ml。同年12月15日,公安機關以涉嫌危險駕駛罪將周俊俊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2月22日,檢察機關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2023年5月,周俊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影響期兩年)、撤職處分。
2.掇刀區畜牧獸醫局總畜牧師官德宏在工作日午餐飲酒且多次酒駕問題。2021年6月16日(周三),官德宏在工作日午餐飲酒后,于當晚20時許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掇刀區關公大道鉆石廣場附近時被公安機關查獲,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酒精含量為46mg/100ml。因官德宏系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2014年1月24日官德宏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公安機關給予其行政拘留三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罰款2000元的處罰。2023年5月,官德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荊門市匯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總經理牛韜酒駕問題。2021年2月9日13時許,牛韜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掇刀區虎牙關大道與培公大道交叉路口時被公安機關查獲,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酒精含量為51mg/100ml。同年2月18日,公安機關給予牛韜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3年5月,牛韜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掇刀區掇刀石街道大泉社區黨支部副書記、居委會委員王劉軍酒駕問題。2022年6月16日20時許,王劉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駛至掇刀區深圳大道農業銀行路段時被公安機關查獲,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酒精含量為47mg/100ml。同年6月17日,公安機關給予王劉軍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2023年5月,王劉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酒駕醉駕嚴重威脅道路交通秩序和群眾生命安全,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行為,更是嚴重踐踏黨紀國法,損害黨和政府形象,敗壞黨風政風、社風民風。上述案例反映了掇刀區少數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紀律意識淡薄、法律觀念缺失,對黨紀國法缺乏敬畏之心,心存僥幸、頂風違紀、以身試法,最終受到黨紀國法嚴懲,代價沉重,教訓深刻。掇刀全區廣大黨員干部、公職人員要從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訓,切實引以為戒,本著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對組織高度負責的態度,進一步樹牢紀法意識、底線意識,在遵紀守法、嚴以律己上做表率、當榜樣,涵養清風正氣。
酒駕醉駕行為的背后往往隱藏著違規吃喝等“四風”問題,推杯換盞、觥籌交錯極易成為利益輸送、互通款曲和搞小圈子、團團伙伙的媒介。掇刀全區各級黨組織要堅持以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對本地本單位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加強常態化教育提醒和監督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常態化長效化推進作風建設。掇刀全區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堅持系統思維、風腐同查,對每一起黨員干部、公職人員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都要回溯調查,深挖徹查背后的“四風”問題,堅決查處違紀違法的人和事、堅決清除隱藏在人情往來背后的腐敗,堅決鏟除腐敗滋生的作風溫床,典型問題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持續釋放全面從嚴、一嚴到底的強烈信號,不斷推動黨風政風持續向善向好。
中共荊門市掇刀區紀律檢查委員會
2023年6月21日
(荊門晚報來源:掇刀區融媒體中心、掇刀區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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