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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聞網6月26日訊(記者 朱麗萍)6月26日,記者從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經營行為,為中小學生成長營造良好環境,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緊盯校外培訓機構以下幾個方面違法違規行為:
一、違規發布培訓廣告行為
校外培訓機構在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違規刊登、播發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廣告。
二、虛假宣傳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校外培訓機構對教師資質、執教履歷、培訓效果、機構實力、用戶評價實施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三、違反價格相關法律法規行為
校外培訓機構利用虛假的或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違法營銷,以及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未按照政府指導價收費。
四、不規范合同行為
校外培訓機構訂立消費合同時不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需要提醒的是,市民發現校外培訓機構存在以上問題,可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舉報電話: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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