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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財經6月25日訊(記者 張增艷)博思軟件日前回復深交所關注函,針對“上市公司收購標的公司股份交易價格遠高于王懷志、張浩向其他自然人轉讓標的公司股份交易價格的原因及合理性,此次關聯交易定價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深交所要求公司作出說明。
5月19日,博思軟件公告稱,公司重啟收購博思致新剩余49%的股權;5月25日,博思軟件因上述事宜獲深交所關注函;6月9日,博思軟件作出回復;4天后,博思軟件再獲關注函。
在回復中,博思軟件稱,王懷志、張浩以6元/財產份額的價格轉讓致新咨詢的合伙份額符合二人的意愿,轉讓價格合理。
針對價格差異,博思軟件表示,王懷志、張浩轉讓財產份額時,以標的公司2020年經營指標作為參考,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此次交易價格系參考2022年12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的評估結果進行定價。與2020年相比,標的公司2022年的總資產、凈資產、營業收入及凈利潤分別較2020年增長98.98%、53.65%、123.23%和21.20%,標的公司的各項經營指標均有較大提升,資產規模不斷擴大,盈利能力持續增強,業務獲得長足發展。因此,交易價格高于前次王懷志、張浩轉讓價格具備合理性。此次交易對手方真實、合法持有標的公司股權,交易價格參考第三方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結論確定,價格合理、公允,交易前后交易雙方均不存在潛在的利益安排或其他安排,不存在利益輸送情形。
實際上,在王懷志、張浩以6元/財產份額的價格將其持有的份額轉讓給張奇之前,博思軟件曾擬以49.60元/股的價格購買標的公司49%的股份。
(責任編輯:朱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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